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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检方办理的这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来源:大众网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3-18 15:27:55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某妨害公务案,是山东省第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微信图片_20200318124149.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莹/摄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守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全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案件,截至3月16日,已提前介入20件29人,批捕3件5人,起诉3件3人,其中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某妨害公务案,为山东省第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法办案,在案发当日收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便及时介入,了解案情和证据,建议看守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邓某某进行隔离、单独关押。”张守强说,在一周时间内,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案件,对邓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济南检察机关强化监管场所监督检察,全面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强制医疗所的检察监督,建立完善疫情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利用电话、检狱视频协同办案平台、暗访等形式,对8所监狱、8个看守所、1个强制医疗所监督检察50余次。针对疫情防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出25件检察建议督促予以纠正。

  案情回顾:

  2月3日上午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

  案发当日,邓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执行逮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莱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佩戴口罩是防范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被告人邓某某不服从公司疫情防控人员劝阻,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对防控人员实施殴打,且暴力袭击处警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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