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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许外放,“办法”虽好还要靠落实

来源:齐鲁晚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3-31 19:48:55

  4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跟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最为引人关注。该《办法》涉及的“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允许外放”甚至冲上了微博热搜。该《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颁布,对乘客行为进行了规范: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在列车内进食、躺卧或踩踏座席……这些行为都已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

  对于很多已经“忍无可忍”的人来说,《办法》的实施可谓适时而必要,以后终于可以“无需再忍”了。

  此前一定有很多人都有过这样“忍无可忍”的经历:乘坐火车或者地铁的时候,有人开着外放追剧或者看视频,有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几声;有人旁若无人地扯着嗓门打电话;有人一个人“享受”韭菜盒子或者方便面的美味,哪管旁边的人纷纷捏起了鼻子……在人民网进行的一项关于“车厢内哪种行为你最反感”的微博调查中,截至3月31日16:00共有超过16万人参与,排在前面的三个选项分别是躺卧占座或踩踏座位、用电子产品外放、吃有味道的食物。

  随着国人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车厢内的不文明的行为整治需求愈加强烈。

  整治不文明行为需要教育引导,更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众所周知,新加坡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国家,这其中固然有新加坡国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的原因,但起更大作用的其实是他们的“严刑峻法”。新加坡有着“罚款之城”的名号,有人甚至说新加坡是“吓出来”的文明。在这里我们不探讨新加坡的法律是否过于严苛,但是严格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不文明行为进而提升国民素质的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作依据,我们此前在遇到车厢不文明行为的时候就颇为尴尬。如果你试图制止他甚至只是善意地提醒一句,他很可能会反过来质问你:“关你什么事?我犯法了吗?”如今,随着《办法》的实施,你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制止他们了。

  当然,有了《办法》并不意味着车厢不文明行为一定能够杜绝,关键还要看落实。《办法》已经明确了哪些不文明行为需要禁止,可是如果有人违反了《办法》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办法》中仅看到这样的说法:“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关部门是哪些部门?依法处理是罚款还是拘留?《办法》的规定还失之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再好的法律法规只有落实好才能体现立法本意和法律的权威,因此我们希望该《办法》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以防流于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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