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吕梁银保监分局了解到,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7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有13名工作人员受处罚。
吕梁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显示,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吕梁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70万元人民币。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3名工作人员,他们对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其中10人被分别予以警告,对郭某娟、雷某保、杨某某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资料显示,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4年3月11日,注册资本0.33亿元。 王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