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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使用全程可追溯

来源:德州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4-23 16:34:02

 

  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健康屏障”。 4月22日,记者从德州市疾控中心获悉,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2019年,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90%,保障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全市预防接种门诊175处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设有预防接种门诊175处。另外,还设置了预防接种站21处,独立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17处,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室43处。“德州市辖区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均已开诊。”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管理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郭威介绍,为做到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两不误,各接种单位按规定严格做好接种场所消毒,严格落实独立区域和专门通道,所有进入接种单位的受种者及陪同人员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测量体温,与此同时,接种单位合理延长开诊时间,安排好接种计划和预约,规范预防接种流程,避免人员聚集。

  入托入学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而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的证明,儿童入托(园)、上学、出国等必须提供该证明。

  预防接种证如何办理呢?郭威表示,目前,我市儿童出生后,可直接在医院产科接种室进行办理,一般在出院前,儿童会拿到预防接种证,如未及时办理接种证,可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尽早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站)办理,接种单位应该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郭威特别提醒,办理预防接种证是免费的。一旦接种证遗失,应及时到原接种单位或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若选择前往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须携带原接种单位开具的接种信息证明;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补办。

  疫苗全程冷链储存运输

  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两类: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全市完善了冷链设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全程冷链储存和运输。郭威称,现在我市的市、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单位已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疫苗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各预防接种单位规范接种流程,严格执行接种前告知、预检登记、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即工作人员在实施预防接种前,应按照相关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检查疫苗和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验受种者预防接种证的具体信息,疫苗品名、规格、剂量,以及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

  儿童感冒应暂缓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家长应了解儿童健康状况,以便如实向医生告知。最好给儿童洗澡,并换上干净、舒适的衣服。携带接种证,不要折叠、损坏,以便登记信息。口服疫苗前30分钟不要喂奶。“接种后请在接种门诊停留30分钟,观察儿童的反应。”郭威说,接种后24小时不宜洗澡,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卫生;多喝水,多休息,清淡饮食,24小时内不要吃鱼、虾等食物,少吃刺激性强的辛辣食物;尽量不要剧烈运动。“因特殊原因耽误接种,应严格按照补种原则和补种程序,到接种门诊及时进行补种。 ”郭威列举了几种暂缓接种疫苗的情况,如儿童感冒发烧,应暂缓接种疫苗;对疫苗成分过敏,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的,应停止接种;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如癫痫、脑病、癔症等,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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