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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1500万元“农民住房贷”

来源:德州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5-28 19:50:14

 

  “政府给的政策好,又有银行5万元的资金支持,再加上老房子,俺在镇中心社区换购了一户118平方米的新楼房。 ”5月23日,在杨安镇周家村搬迁现场,村民周以德高兴地说。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乐陵市乡村振兴宜居工程示范项目逐渐铺开。项目推进过程中,大部分村民仅用旧房子不能足值换购新楼房,出现资金缺口。普通贷款利率较高、用途受限。乐陵农商行了解情况后,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依据省农联社有关规章制度,借鉴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推出“农民住房贷款”专属产品。“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向县内农村居民发放的用于建设、购买居住用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新农村社区建设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和二手房贷款,可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方式,贷款额度不超总房款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也可采用定期结息、任意还本偿还法,同时实行贷款利率优惠。

  截至目前,该行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贷款”1500万元,计划年内再投放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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