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近年来全省侵犯农村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的一贯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关切。农村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家庭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往往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自2008年以来,我省未成年犯罪人数持续走低,但近三年略有起伏。2014年至2016年始终保持下降趋势,分别为2133人、1792人、1273人。2017年全省未成年犯罪人数上升31.3%,为1671人,2018年下降26.1%,为1235人,2019年又上升27.3%,为1573人。其中,农村未成年罪犯占全部未成年罪犯人数的30%左右,主要实施参与盗窃、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以寻衅滋事犯罪最为突出,占农村未成年罪犯的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