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金融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融广告发布提出要求。金融广告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广告中不得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金融消费者。
同时,金融广告不得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宣传、推介境外保险产品,或者有意安排投保境外保险产品客户赴境外投保。(记者何宝国)
来源:太原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08 10:27:46
为规范金融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融广告发布提出要求。金融广告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广告中不得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金融消费者。
同时,金融广告不得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宣传、推介境外保险产品,或者有意安排投保境外保险产品客户赴境外投保。(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