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6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围绕“十条措施”进行解读,介绍有关情况。“十项措施”中专门提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对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周善东就城市管理部门在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保障夜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
周善东说,发展夜经济是提升城市活力、拉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十条措施》颁布后,省住建厅立即出台指导意见,按照要求制定操作指南。在工作推进上,我们将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经营行为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情况下,适度、有序放开。
二是坚持用心服务。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等群众实施店外经营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和负面清单。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管理要更加精细。强化商业、餐饮等重点场所监管,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坚持文明执法理念,一般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全力提升环境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城市管理部门在做好秩序维护的同时,对夜间经济集中的路段,增加清扫频次,实施高压冲洗;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为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周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