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行政立法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省司法厅与各签约单位本着真诚合作、各尽其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与共同发展的原则,整合行政机关、高校和律师事务所各自的优势资源,在立法咨询、规划、起草、评估、论证、专题研究,普法宣讲、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挂职实习、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我省行政立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云涛介绍,建立行政立法基地,是山西省行政立法工作的一次制度创新。司法厅将安排专人负责行政立法基地相关工作,并将建立健全在立法论证、立法调研、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的制度,探索委托规章起草、项目专班、全程参与等工作机制,为基地良好运行提供保障。各类专家学者、律师等将通过立法基地这个平台,发挥自身的专业、智力和资源优势,深度参与到行政立法工作中来,为我省多出良法、多出善法贡献力量。(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