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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 两企业被罚3万元

来源:太原日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11 11:07:29

在太原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 两企业被罚3万元
  6月10日,太原市客运办首次向违规投放共享电动单车的两家企业开出罚单。

  市客运办共享单车工作组负责人王光瑞介绍,根据市场需求,太原市现有的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数量已经饱和,目前暂停投放各类共享车辆。然而,根据市民反映,不少路段都能看到不同品牌的共享电动单车,企业这种行为已形成超量投放。

  据调查,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主要为“青桔”“哈啰”两个品牌。此前,市客运办曾多次对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但在青年路、水西关南街、马道坡街、长治路、南中环街等道路上,上述品牌共享电动单车仍然违规投放。

  对此,市客运办根据《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对两企业各罚款3万元。(齐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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