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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大措施推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全面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14 17:56:33

山西五大措施推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全面发展
  6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山西省出台五方面措施推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全面发展。这是继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新等创新创业政策以来,围绕推进山西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全面发展,更大程度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为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作用的又一升级版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满或提前终止创业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可将其聘用至不低于离岗创业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选派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可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科研人员可担任创业一线研发团队负责人;事业单位可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自主设置创新岗位,用于聘用本单位开展“双创”活动、承担重点项目研发的科研人员,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自主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进一步扩大流动岗位实施范围,凡承担科研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根据需要都可设置流动岗位,聘用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研发和技术指导;参与“双创”活动的科研人员,与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岗位等级竞聘的权利。

  同时,“双创”科研人员人事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以保障“双创”科研人员合法权益。完善聘用合同方面,离岗创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离岗创业,提前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双方恢复履行变更前的聘用合同;在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方面,离岗创业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创业企业出具意见,所在事业单位纳入正常考核范围;除受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以外,视作考核合格,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离岗创业将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事业单位同意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审批,报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记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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