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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权威部门解答工伤疑问 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不算工伤

来源:太原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16 19:12:29

  太原晚报讯 (记者李涛)上下班路上,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呢?小时工是不是就没有工伤保险了?工伤后是不是只能拿最低工资?6月14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就经常遇到的工伤误区给出明确答案。

有不少人认为,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一跤就是工伤了,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虽然说在工伤认定范围内有“上下班途中”几个字,但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那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这也要分具体情况。首先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如本人负非主要责任,且符合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范围,则算工伤。

还有几种误区需要认清: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错。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

工伤休息期间只有最低工资可以拿?错。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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