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之前我省“最多跑一次”清单为6大类124项,此次将其升级扩充为11大类155个办税事项。
各地税务机关将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导税咨询、资料预审、一次性告知等服务,积极引导和辅导纳税人优先通过“非接触式”自助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确需到人工窗口办理的,将引导纳税人通过人工窗口快速办结业务,确保“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提升办税服务效能。(记者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