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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究竟是啥?太原人社部门进行解答

来源:太原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7-30 10:50:57

  太原晚报讯 (记者张勇)今年,山西省将对各类企业从事技能岗位的在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那么,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当学徒需要哪些条件?7月29日,太原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的,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学徒培训制度。

举例说,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且你是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或转岗等人员,那么你就可以被列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年到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要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需要企业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要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

在学徒培养目标上,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年到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

具体培训中,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可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在企业新型学徒投入方面,主要有几个方面投入:学徒的基本工资,学徒在约定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导师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培训费用,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政府专项补贴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财政补贴,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补贴标准一般按企业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出具的有效培训费票据为准)的60%确定,但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低为4000元,最高为6000元,补贴期限与约定培养时间相同,最长不超过2年。

培养期满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经考核鉴定不合格的给予50%补贴,考核鉴定合格的标准为:能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或者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结业期满学徒认定为水平能力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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