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共德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普法责任主体与基本职责任务,公布德州市市级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意见》按照国家、省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原则,明确将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其他党政机关和承担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统称为普法责任主体,解决了普法工作中责任主体范围界定模糊的问题。
责任清单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部分,共性清单包括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党规等内容;个性清单则根据工作职能,将近500部法律法规规章划分到79个相关部门,清单未涉及到的单位,需要自行梳理公布,并向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备。同时,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出现调整情况随时报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