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共28条,针对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置了专门条款,体现了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有效管用的立法要求。
其中,明确要求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政银企三方会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健全担保体系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条例》在组织“双创”活动、用地保障、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校企合作、引进人才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另外,《条例》在公共服务机构培育、诉求举报处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解决拖欠款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记者 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