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个项目是山西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的科研综合楼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项目地址在小店区龙城大街30号,项目违法性质为越证。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规定,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科研综合楼一层北侧加建门厅的越证违法建设行为,以及科研综合楼地下二层增加通道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27580.8元。
第二个项目为小井峪城中村改造华峪东区西区17#公寓楼、1#—4#门房、公厕、车棚。建设单位为太原市华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路以东,小井峪北街以北,东临煤气化公司宿舍,北临下元蔬菜公司宿舍。违法性质为无证、越证。该项目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规定,对17#公寓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1#—4#门房、公厕、车棚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50104.7元。
第三个项目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城中村改造(七号地块),1—8#高层住宅楼、2栋地下车库、1栋换热站、1栋配套用房、1栋幼儿园、1栋商业楼。建设单位为太原双明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在杏花岭区府东街东延以南,东峰路以东,违法性质为无证、越证。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规定对该项目商业楼无证违法建设行为、该项目加建大门无证违法建设行为、该项目1—8#高层住宅楼外立面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该项目4#高层住宅楼越证超建违法建设行为、该项目地下车库越证超建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539908.4元。(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