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消息,山西省住建厅日前通报全省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情况,其中有16个项目较差,这些项目涉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被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并由项目发包方核减施工单位“三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总额的50%。
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双随机”检查,并对部分前一阶段检查过的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一些共性问题,比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后裸露土方地面苫盖不及时、不到位,湿法作业措施形式化,物料苫盖不严等;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治理监理职责,未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无扬尘检查记录等。
山西省通报了16个扬尘治理方面较差项目,涉及太原的有3个,分别为:太原市龙湖·长风天钜大井峪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太原市窊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5-6(1、2、3、5号楼)、太原金茂府项目。
依照有关规定,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不整改或连续两次被通报的,列入“黑名单”,1年内不得在省内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的,首次由项目发包方核减其“三项费用”总额的50%,第二次核减全部“三项费用”,第三次额外再扣除“三项费用”总额的10%。(记者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