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相同身份证下所有手机号码予以关停,重新实名登记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后,只保留名下一个手机号码供本人使用;本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以及用本人身份证件实名开通的手机号码涉嫌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5年内不得开通新的手机号码;疑似诈骗、骚扰号码,运营商可根据具体情况限制其一年内、半年内不得开通新的手机号码,或只能在指定营业厅入网。
为使社会公众清楚认识非法买卖手机卡的法律责任,太原市反诈骗中心还公布了首批137名涉嫌非法买卖手机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信息,并予以惩戒。首批被惩戒人员中,都存在向诈骗团伙出售自己实名认证的手机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