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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科技局原局长牛某某被指控受贿206万

来源:山西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9-03 21:43:04

  9月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近期中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吕梁市科技局原局长牛某某受贿罪一案。牛某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万元。

  近日,中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吕梁市科技局原局长牛某某受贿罪一案。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审采用远程提审系统进行。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牛某某担任吕梁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吕梁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科技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坦白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法庭充分听取了各方发表的意见。庭审持续2个多小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该案将于近期择期宣判。

  吕梁市纪委监委部分班子成员、吕梁市科技局全体班子成员和中阳县纪检监委部分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员等30余人现场观摩了该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表示,直观地感受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记者 王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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