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10月1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符合政策的有关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收费可减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据悉,目前太原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小微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只要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