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中,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站执法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逐一检查了辖区零售药店。
在杏花岭街道,执法人员检查了零售药店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采购验收、陈列储存、销售管理等环节,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按要求储存药品、阴凉区未安装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设备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
巨轮街道辖区有56家药店,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药品未按温度存放、处方药开架摆放、处方审核未签字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现场整改,并将加强复查工作。
杏花岭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规范了辖区药店的经营行为,督促药店进一步落实了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优化了群众用药环境。(记者 袁剑锋 通讯员 刘璟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