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11-18 17:29:23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我市气象条件好转,决定自11月18日零时起,解除 11月10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请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季节性生产调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2020 年 1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