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现有民办中小学校80余所,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太原市对民办中小学校及其举办者、校长的违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结果会作为民办学校主管机关年检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学校等级评审、质量考核体系和信用管理,同时向社会公布。
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记分总值为学校法人、举办者及校长违规行为记分之和。民办中小学设立分校区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记分管理。根据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3分、4分、6分、12分六个档次。在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记分标准里可以看到,涉及举办者的违规行为情形共11种,涉及学校法人的违规行为情形共37种,涉及校长的违规行为情形共22种。70种违规行为有章可循,记分分值越高,面临的处理也将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