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历史三年多的济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省级验收,摸清了污染源家底,建立了数据库,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侯翠荣介绍,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调查,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对于准确判断济南市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4月本次普查通过省级验收,历时三年多的普查工作告一段落。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与2007年度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这次在普查领域、内容方面有所增加,污染物核算方法和核算系数更加科学合理。可以说,这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
济南市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发了系统工具,提高数据采集效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标。
此次普查围绕污染源“在哪里、排什么、如何排、排多少”等关键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摸清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打赢济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
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全市普查对象数量15745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8250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1490个,生活源577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9个。
两次普查数据显示,十年来济南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下降39.6%、78.2%、29.9%和53.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84.5%和35.3%。虽然两次普查口径有所不同,但在产生量成倍增加或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排放量显著减少,说明近年来主要污染治理效果显著提升。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为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中,在依法保护好各类调查对象隐私信息的前提下,紧贴济南市生态环境管理需求,为用而查,边普查边应用,利用普查数据为排污许可证核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十四五”规划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源清单编制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