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树线矛盾”历来是困扰园林部门和电力部门的一个棘手问题,树木自然生长会磨损绝缘电线,造成线路短路,但私剪私伐树木又是违法行为。此次立法明晰了树木修剪的职责划分,避免了部门交叉管理现象。
条例还为新建、改建、扩建各种管线定下规矩:地下管线外缘与行道树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95米;架设电杆、设置消防设备等,与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既有树木上方建设架空电力线路的,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高压输电线距树木的高度不得少于9米;既有架空电力线路下方进行绿化的,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符合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距离的植物。
此外,条例明确了经审批可以砍伐树木的情形,包括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且无移植价值的;妨碍交通、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无移植价值的;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因抢险救灾或者处理突发事件确实需要的;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