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对一批因越证超建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公示,要求建设责任单位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或者恢复建筑原状,并对部分违建项目进行了罚款。
违法建设项目包括:太原海尔国际广场后北屯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楼,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2号楼屋面层加建水箱间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10124元的罚款。
太化紫景天城项目A2#、A6#、A8#、C2#、C4#、C5#及地下车库,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处以35577元的罚款。
万柏林区兴华西街118号的赞城(C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3#楼、门房、换热站,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15358.5元的罚款。同时,该小区项目样板间,由于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53152.2元的罚款,项目展示结束后建设单位立即自行拆除该建筑。
尖草坪区滨河东路210号的滨河果岭住宅小区项目7#、10#及换热站,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20419元的罚款。
万柏林区西中环15号佳境珑原普通商品住房小区项目地下车库,由于越证建设被处以143511元的罚款。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