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董新丽 张迪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检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人,12月9日,舞阳县检察院就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公安局、妇联、团县委、教育局、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共同参与。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舞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蔡伟强担任听证会主持人,首先宣布了听证会纪律和案件信息保密规定,介绍了具体案情,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在校表现、帮教条件等情况,舞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苗国福作为案件承办人讲解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拟附条件不起诉后的考察期限、方式等。
舞阳县检察院未检办案人员考虑到7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系未成年人,且为在读学生,由于一时冲动酿成犯罪后果,到案后积极认罪悔罪,遂对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依次宣读了亲笔书写的悔过书,均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会吸取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人。随后,听证员们就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围绕拟作附条件不起诉问题开展讨论、发表意见。均支持对七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用真挚的语言对各未成年嫌疑人进行教育训诫。
法有尺度,更有温度。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是舞阳县检察院对未成年刑事司法程序的有益探索,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积极实践。通过邀请多方共同参与司法决策,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给予了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同时也警示他们对法律要存戒惧、守底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