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高志强通讯员王雪冰
近日,滑县人民法院王庄执行团队用一张带有被执行人“大头贴”的敦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执结两起案件。
被执行人王某从某银行借20万元并约定利息,由朱某、郑某等两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朱某、郑某等担保人分别代王某偿还银行本息8万元。随后朱某、郑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代偿款。朱某、郑某分别将王某诉至滑县法院并胜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滑县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是王某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寻找王某无果后,前往被执行人村里,并在该村人员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带有被执行人照片的敦促履行通告。
“这带着照片的通告实在太丢人了!”次日,被执行人王某的丈夫及哥哥受王某的委托来到滑县法院执行局,将朱某追偿权一案的8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与郑某追偿权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当日履行案款4万元,余下案款分期一年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