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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结朱某忠等14人“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

来源:河南法制报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12-24 10:45:09

  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周正茂

        冒充新闻工作者,通过偷拍偷录视频、撰写负面报道的方式,大肆敲诈勒索当地矿山、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非法获利42万余元……日前,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结了朱某忠等14人“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

  今年7月6日,渑池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忠等12名首要人员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另外两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朱某杰、豆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渑池县检察院提出抗诉。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该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朱某杰、豆某某申请撤回上诉,三门峡市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忠、朱某杰、李某、刘某等14人冒充新闻工作者,先后对河南省下属市区县矿山、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实施敲诈勒索31起,非法获利42万余元。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朱某忠、朱某杰、李某、刘某等14人冒充新闻工作者,以在网络上发布负面报道为由,威胁相关企业负责人,索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准许三门峡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准许上诉人朱某杰、豆某某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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