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按照《安阳市县(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安环攻坚办〔2020〕97号)规定,现将2021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县(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滑县,汤阴县,安阳县,林州市,内黄县(倒数第一名)。
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18个重点乡(镇)排名情况
重点乡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善应镇,安阳县高庄镇,龙安区东风乡,殷都区许家沟乡,安阳县白璧镇,殷都区安丰乡,龙安区马投涧镇,殷都区洪河屯乡,安阳县瓦店乡,殷都区曲沟镇,安阳县韩陵镇,文峰区宝莲寺镇,殷都区伦掌镇,安阳县崔家桥镇,北关区柏庄镇,殷都区铜冶镇(倒数第二名),殷都区水冶镇(倒数第一名)。
(二)72个其他乡(镇)排名情况
前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茶店镇,滑县半坡店镇,滑县四间房镇,滑县老店镇。
后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内黄县井店镇,汤阴县菜园镇,汤阴县任固镇,安阳县北郭乡,殷都区都里镇。
三、县(市)和乡(镇)奖惩措施
(一)县(市)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第一的滑县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生态补偿金50万元。
2.对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内黄县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0万元。
(二)18个重点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两名的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善应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殷都区铜冶镇、殷都区水冶镇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
(三)72个其他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茶店镇、滑县半坡店镇、滑县四间房镇、滑县老店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5名的内黄县井店镇、汤阴县菜园镇、安阳县北郭乡等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对连续两次月排名位于倒数后5名的汤阴县任固镇和殷都区都里镇,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扣缴生态补偿金10万元。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