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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1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通报

来源:安阳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7-05 10:54: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按照《安阳市县(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安环攻坚办〔2020〕97号)规定,现将2021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县(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滑县,汤阴县,安阳县,林州市,内黄县(倒数第一名)。

  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18个重点乡(镇)排名情况

  重点乡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善应镇,安阳县高庄镇,龙安区东风乡,殷都区许家沟乡,安阳县白璧镇,殷都区安丰乡,龙安区马投涧镇,殷都区洪河屯乡,安阳县瓦店乡,殷都区曲沟镇,安阳县韩陵镇,文峰区宝莲寺镇,殷都区伦掌镇,安阳县崔家桥镇,北关区柏庄镇,殷都区铜冶镇(倒数第二名),殷都区水冶镇(倒数第一名)。

  (二)72个其他乡(镇)排名情况

  前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茶店镇,滑县半坡店镇,滑县四间房镇,滑县老店镇。

  后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内黄县井店镇,汤阴县菜园镇,汤阴县任固镇,安阳县北郭乡,殷都区都里镇。

  三、县(市)和乡(镇)奖惩措施

  (一)县(市)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第一的滑县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生态补偿金50万元。

  2.对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内黄县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0万元。

  (二)18个重点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两名的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善应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殷都区铜冶镇、殷都区水冶镇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

  (三)72个其他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茶店镇、滑县半坡店镇、滑县四间房镇、滑县老店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5名的内黄县井店镇、汤阴县菜园镇、安阳县北郭乡等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对连续两次月排名位于倒数后5名的汤阴县任固镇和殷都区都里镇,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扣缴生态补偿金10万元。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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