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上述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作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进楼入户”充电、私拉乱接充电线等问题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火灾险情在各地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了巨大的人身财产损失。据消防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近年电动自行车引发多起火灾事故,其中80%的火灾为充电时引发,而在致人伤亡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
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危害的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应该能够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现象,但笔者发现,在一些小区里,电动自行车“进楼”现象依然存在。这说明,在监管方面,我们还要创新监管方法。在山东淄博小官社区,社区安装了梯禁管控系统。如果市民推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社区监控室就会响起警报声。利用高科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监管的创新举措可以借鉴。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推选小区监督管理员,让群众相互监督,共同守护群众安全。
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还需做好疏导工作。市民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无外乎是因为充电方便,或者因为停在外边怕被风吹雨淋。如果每个小区和办公楼的附近都有可供充电的车棚,那么电动自行车“进楼”的现象会更容易治理。比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要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按照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等实际情况建设停放及充电场所。
从源头上规范市民的充电行为,为其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场所, 再加上无缝隙的监管、严厉的惩处措施,电动车“进楼”现象就能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