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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安阳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8-24 09:24:19

  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第四专项督察组)对安阳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今年3月16日,省委第四专项督察组向安阳反馈了督察意见。

  安阳高度重视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推进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整改任务。

  4月30日,安阳印发了《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压实了整改责任。6月24日,安阳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省委第四专项督察组移交安阳整改任务共6类20项,截至目前已完成15项,其余5项正在持续整改。

  下一步,安阳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压实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市直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标准,强化督导,高质量完成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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