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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到2027年,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

来源:济南日报发布时间:2024-10-12 16:32:48

  探索建立个人数据“一场景一授权”的授权使用机制,到2027年培育5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年推出10个以上省级高质量数据集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7年,山东将打造50个以上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300个以上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培育5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引领性,具有山东辨识度的改革成果,基本建成机制顺畅、合规高效、竞争有序、创新活跃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高地。

  山东从加强数据高质量供给、推动数据高效率流通、深化数据高价值应用、强化数据高水平安全、培育数据高能级生态、强化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推出24项措施。

  其中,山东将加强数据产权保护,加强数据资源、数据质量、数据资产管理。探索建立数据产权登记机制,定期开展全省数据资源调查,统一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加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工作。

  实施数字山东标准提升工程,完善数据质量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数据领域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分领域推动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每年推出10个以上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规范数据资产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保值增值。

  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

  推动数据高效率流通,山东将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推动省级以上公共数据直达基层、“应返尽返”。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地理空间等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或自有平台开放数据。

  山东将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探索“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运营模式。坚持“最小且必要”原则,探索建立个人数据“一场景一授权”的授权使用机制。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打造自然人、法人数据授权枢纽,统一提供合规便捷的数据授权服务。

  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出台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推行面向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数据流通交易声明和承诺制,推广数据流通交易示范合同使用,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基于合同约定开展数据流通交易。高水平建设区域性数据交易机构,打造国家数据交易枢纽节点。支持建设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聚焦优势产业领域,打造海洋、医疗健康等全国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推动省内数据交易机构与省外互认互通。鼓励在合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和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开展数据流通交易。

  合理分配数据收益。积极推进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共享、按贡献程度分配的收益机制,支持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根据市场机制进行定价评估、收益分配。

  推动数据跨境流通。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建立合规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创新探索和先行先试,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重要数据目录,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备案制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数据跨境流通交流合作,打造数字丝绸之路关键节点。

  山东将前瞻布局200G/400G带宽的省级骨干网络,推动“双千兆”网络深度覆盖,打造高速通达的数据流通网络。完善核心区、集聚区、边缘计算节点协同发展的全省一体化算力体系,合理布局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打造一批E级智算资源池。加强数据行业监管,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健全数据交易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探索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严厉打击数据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避免过度采集生物识别等个人敏感信息

  深化数据高价值应用,山东将拓展生产、生活、治理数字化应用。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跨企业、跨产业融合应用。打造“数字+生活服务”应用体系,围绕新品体验、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医疗康养等打造一批实数融合消费新场景。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即时电商平台发展,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15分钟便民生活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打造服务应用场景。高水平建设“齐鲁智脑”,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应用。

  山东将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出台企业数据合规管理指引,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探索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加强安全技术防护。加强数据安全监测、加密防护、数据脱敏、隐私计算等安全保障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商用密码体系化应用。推动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避免过度采集生物识别等个人敏感信息。

  山东将壮大数据市场主体,支持实体经济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将数据业务剥离设立数据运营服务企业,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支持数据要素领域开源社区等创新组织发展。开展数据商培育行动,支持技术型、服务型、应用型数据商发展。大力培育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山东将大力发展数据驱动型平台经济,推动数据研发、治理、流通、应用等全链条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集聚数据要素全链条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数据清洗、标注等数据产业集群。建设全省数字人才库,实施企业骨干数字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健全数字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在各级党政机关推行首席数据代表(官)制度,在企业推行总数据师制度。

  在保障措施中,山东将出台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建立数据纠纷调解机制,将数据纠纷纳入仲裁体系。建设数据要素创新实验室,开展数据要素领域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探索建立符合数据要素特征的鼓励创新、包容创新机制,在可控范围内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建立健全创新容错机制,对因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出现的失误、错误,不予或减轻追究责任。开展“数据要素×”试点示范,每年发布5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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