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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报记者直击购车维权那些事:说好的价格“涨了”、新车路上冒烟……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0-11-05 17:00:00

  随着汽车的普及,汽车消费维权事件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一段时间以来,我市部分消费者拨打本报热线,讲述他们在购车中遇到的烦心事。记者将他们的诉求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并于近日跟随执法人员走进维权现场,记录消费者的维权过程。

  谈好的价格“涨了”

  9月30日,市民董先生到位于北环路上的邯郸恒信众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成4S店)看车,相中一款大众牌轿车,并和销售员谈好价格。“销售员告诉我,这个价格过低,他现在申请不下来,但国庆期间有促销活动,这个价格‘应该问题不大’。”董先生说,“销售员建议我先交一笔‘意向金’,等促销活动开始后,他会通知我提车。”当天,董先生刷银行卡向众成4S店支付了5000元的“意向金”。

  “整个国庆假期,我没收到店方的任何信息。”董先生感到事有蹊跷,于10月9日再次来到该店询问具体购车事宜,“结果被告知,这款车需要在谈好的价格基础上再加7000元。”董先生认为,“既然我交了‘意向金’,双方形成契约关系,加价不合理。”他要求店方退还“意向金”并赔偿误工误时的损失费。交涉十余天未果,董先生一气之下拨打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之后,丛台区市场监管局黄粱梦分局执法人员赶赴众成4S店开展情况调查,记者进行了跟踪采访。调查得知,原来是该店的销售员为了冲业绩,向董先生口头许诺了购车价格,并收取了“意向金”。活动价格未达到预期,销售员也没有把情况及时反馈给董先生,双方因此起了争执。在调解现场,执法人员向当事双方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店家当场退还董先生5000元的“意向金”。

  那么4S店收取“意向金”后涨价是否合法?消费者是否能得到赔偿?黄粱梦分局执法人员解释说,“意向金”是买方有购买意向后支付的费用,不同于定金,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除非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明确约定购车价格,这时卖方不按原定价格销售汽车将构成违法。而在这起案例中,董先生与4S店在购车价格方面未签订合同。董先生可以通过举证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误工等赔偿问题。

  低价购车有陷阱

  还没见到车,“销售员”就急着让她交首付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是诈骗?想到这些问题,程女士留个了心眼,她没有往“销售员”的账户交钱,而是拨打了投诉热线。这一举动,让程女士避免了经济损失。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程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热心男士,该男士自称是大众汽车的“销售员”,他可以帮程女士以低于市场价好几万元的团购价,买到上海大众牌途昂汽车。程女士马上加了对方微信好友。经过一个月的协商,双方谈好价格,定于近日到邯郸某4S店提车。

  到了提车日期,程女士按照“销售员”发来的地址,来到那家4S店,“可店里冷冷清清,一辆车也没有。”程女士马上提高了警惕。“‘销售员’说,这是他们公司的销售点,这里的现车卖完了,他建议我先交定金,然后过几天来提新车。”程女士拒绝了该“销售员”的“好意”。

  根据程女士的投诉线索,黄粱梦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这家汽车4S店早已退出邯郸市场,该店也没有程女士所说的那名“销售员”。

资料图片

  上牌路上“冒烟”

  新买的大众轿车,一出4S店门就出现了后轮冒烟问题,未来会不会影响车辆驾驶安全?想到这些问题,投诉人纪先生急了眼!

  纪先生说,10月18日,他在众成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牌轿车。交完各种费用后,他高高兴兴地开着新车到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也就行驶了几公里,他忽然觉得不对劲,“方向盘沉得打不动,路边行人直冲我喊:‘小伙子还开呢?后轮都冒烟了!’”

  纪先生靠边停车,摸摸后轮轮毂,非常烫手,“我把矿泉水浇上去,立刻滋滋冒白烟。”他赶紧把车开回众成4S店。维修人员怀疑是刹车线出问题,建议拆车检查。

  新车就要拆开,这令纪先生不能接受,他要求退换车。纪先生的诉求,众成4S店负责人表示不同意。协商无果,纪先生拨通了本报投诉电话。

  在现场,黄粱梦分局执法人员给纠纷双方进行了调解。店方答应把该车的质保时间从10万公里延长至12万公里,但纪先生怕维修后该车达不到理想效果,依然表示不能接受。调解无果,执法人员向双方宣读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告诉纪先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走诉讼程序,“相对调解而言,诉讼的结果拥有强制的约束力,这也是解决双方纠纷最有力的手段。”

  “证据”是维权关键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汽车投诉涉及售后维修服务、虚假宣传、续保押金和购车定金返还纠纷等多种类型。面对复杂的维权问题,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在维权现场,记者采访了丛台区市场监管局黄粱梦分局局长高德洲。

  “消费者维权,最重要的是掌握证据。”高德洲说,为了做到“有据可查”,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经销商。购车前,消费者不妨了解一下汽车基本知识,在交付购车费用、提取车辆前,仔细查验车辆是否附有合格证。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应认真核对车辆的品牌、颜色、配置、车架号、发动机号码、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交车时间地点等每一项条目,包括手写外加内容,在了解合同所有内容并明确之后再签字确认。如果销售商另有承诺,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以文字形式记录,双方签字后保存。另外,消费者要保留好购车和每次售后维修的凭证。如此,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将“有据可依”,这也能方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邯报融媒体记者 刘昆 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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