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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

来源:菏泽网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12-23 17:22:11

  菏泽市安委会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通知》,自12月中旬起至明年2月底,菏泽市将强化十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查处。为强化隐患整改,荷泽市将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屡查屡次反复出现的,采取治本举措,堵塞管理漏洞。

  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菏泽市将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用好停电、停水、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措施。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同类安全隐患反复出现或整改安全隐患不符合规定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查处,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另外,针对安全生产事故,菏泽市将强化追责问责,对每一起事故都将查清原因、公布结果、严肃追责,让非法违法肇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付出应有代价。对非法生产和瞒报事故,一律加大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于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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