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全市乡镇空气质量周报,对4月6日至4月12日空气质量全市排名后10名、市城区排名后5名的乡镇进行通报。
通过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项指标进行监测考核,东阿县大桥镇、东昌府区侯营镇、经开区东城街道、度假区湖西街道、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东阿县鱼山镇、东阿县铜城街道、东阿经济开发区、度假区于集镇、东阿县姜楼镇、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在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分列134至144位。
经开区东城街道、度假区湖西街道、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度假区于集镇、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在市城区2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分列23至27位。
周报要求,被通报的乡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提高站位,立即组织人员对污染物居高不下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加盖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公章并经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于《乡镇空气质量周报》发布后24小时内,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