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运河文化,丰富馆内展品,7月13日,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史料。所征集文物不限时间上限,时间下限截止到上世纪70年代末。
藏品征集范围包括反映聊城段运河沿线以及聊城地区历史上各时期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反映聊城段运河本体变迁的实物展品及资料,特别是与聊城段运河有关的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反映运河以及聊城地区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反映聊城段运河沿线地区各时期民间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反映聊城段运河在航运、防洪、灌溉、输水、管理、农业遗产基地等方面的实物及资料;反映聊城段运河促进中国大运河沿线地区的商业贸易、城镇兴起及其发展与繁荣的实物展品及资料;反映各级政府保护大运河的实物展品及影像资料,包括运河申遗、基础研究、立法、规划、保护机构、教育宣传等。
提供人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所提供的藏品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该馆鉴选并决定收藏后,将为提供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