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濮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揭牌暨金融机构高管民法典知识培训之际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业之“本”,唯“本”固,“业”方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既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增进人民福祉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金融纠纷非诉机制建设的意见》,8月12日,濮阳市举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揭牌暨金融机构高管民法典知识培训。这标志着濮阳市在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解决机制建设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既是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福音,也是推动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濮阳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推进了民法典精神在金融机构落地生根。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法学会金融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另聘请具有金融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经验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若干名作为专家调解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调解全市范围内涉及金融业产品、服务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纠纷及投诉,以及对接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做好有关金融投诉的法律咨询工作。该委员会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为金融消费关系各方提供专业、公正、便捷、合法的纠纷调处服务,支持、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单位签订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自律,对促进全市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优化司法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这为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濮阳市将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积极营造金融诚信消费氛围,打通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17年5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濮阳日报社联合成立了濮阳市金融司法环境建设联席会,并创办了濮阳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和法媒银微信公众号,目前已曝光金融消费失信被执行人116期4500余人,促进金融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5000余万元。今年4月份,濮阳市成立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的濮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这也是全省首家在地市级成立的金融消费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目前已成功调解金融纠纷案件5起,并探索形成了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诉讼辅助事务协调、典型案例指导等机制,畅通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救济渠道,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成效。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以《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安全》为题,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意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流程等方面,为40余名金融机构高管宣讲民法典。重点对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人格权编等对银行业的影响和民法典对保险业、证券业、基金业、保理行业、典当行业的影响作了讲授。参训人员认真记笔记、深入思考,纷纷表示要将学习民法典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必修课,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促进学用转化,增强干事本领,为濮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徐哲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在金融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坚持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只有坚持从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司法为民、金融为民,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治体系,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金融需求,增强金融消费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舵稳当奋楫,风劲好扬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各成员一定会携手奋进,学好用好民法典,不断探索处置金融矛盾的新路径,有效润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促进金融体系稳定、高效、健康运行,为推动濮阳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洪中 郭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