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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延长至9月20日!濮阳南乐县继续严查这些行为

来源:南乐县交通警察大队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9-08 11:07:27

  自8月7日,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开展非机动车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2980起,其中查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4651起;查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3920起;查处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违法行为507起;查处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356起。查处其他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50起。通过近一个月(23天)的综合治理,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提升,为巩固城区治理成效,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行人路面通行秩序,持续加大力度整治城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南乐县城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小组决定:城区非机动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延长至9月20日,进一步强化路口的管控力度和路段的巡逻力度,重点查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法行为,对查处到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管教结合,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其行为对自身和他人的危害性。

  下一步将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开曝光行动。

  1、曝光内容

  曝光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2、曝光方式

  被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通技术监控和公安交警现场抓拍、市民举报等方式进行获取。对获取的违法行为图片、视频等资料信息将定期报县文明办,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方式对违法行为及行为人进行公开曝光,对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及行为人通报至所在单位

  注意非机动车以下情况属于处罚范围

  1、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应该走非机动车道,严禁电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电动车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处遇到红灯应当停止行驶,压线或者越线也属于闯红灯;

  3、自城区平交路口往相反方向30米,路边石上有黄线的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非机动车;

  4、公交车停车位是专用车位,其他任何车辆占用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走好文明之路,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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