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授奖的决定》。根据《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10家组织和10名个人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邯郸市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清舟荣获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为我市唯一。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省政府名义开展,是河北省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恒质集团作为一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在吴清舟的严格管理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品质提升和效益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提升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同时,吴清舟积极倡导并实践“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理念,引领企业走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秦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