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肥乡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探索“会商+调解”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肥乡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区司法局结合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建立“统一接待登记、专人轮流承接、业务会商研判、集体研究、领导审批”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基本指引》,高标准设立了行政复议案件专用办公场所,设立集接待、立案、审理、调解、会议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室,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肥乡区司法局探索建立了“一案三会商”工作机制,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保障。三次会商研判会分别为受理前会商、受理后会商、决定前会商,由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提交案情和初审意见,与会人员认真分析案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次提出各自意见,并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肥乡区司法局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建立“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工作模式,疏解行政争议矛盾,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立案时,充分沟通、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审理中,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意见,把法律法规摆在前,确保调解客观、公正;结案后,随时关注双方当事人及社会对案件处理情况的评价。
截至目前,肥乡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5件,全部通过“一案三会商”工作机制进行会商研判,已受理36件,审结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