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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疑似走私化妆品维权遇阻 京东拒调解凸显平台责任落实难题

来源:发布时间:2026-05-27 08:52:51

  此前,本网报道过消费者王先生(化名)在京东平台购买进口化妆品后,遭遇商家无法提供合法进口手续而涉嫌销售走私商品的事件。近日,在多地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新投诉举报政策落地的背景下,京东既未有效配合属地监管协查,又明确拒绝调解,导致消费者维权陷入僵局,也让新规压实平台责任的初衷面临考验。

  据了解,王先生此前在京东购买了两盒丽珠兰小黑盒化妆品,商家承认商品为韩国人肉代购,无法提供对应进口报关单及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商品来源因此涉嫌违规。事发后,京东客服仅提出退货退款方案,未对商家违规行为开展进一步核查与处置。

  为厘清商品合规性,王先生先后向海关、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武汉海关缉私局表示,因商品并非从湖北口岸入境,无法现场核查固定证据,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实地核查,发现涉事店铺为个人入驻店铺,登记地址为住宅小区,现场未找到实际经营主体。该局随即向京东发送协查函,请求提供商家有效联系方式以推进调查,但函件发出一个多月,京东始终未予回复。

  2026年4月15日,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三条明确优化投诉管辖规则:平台内经营者未依法公示地址,或通过公示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该条款直指网店信息不实、平台配合度低等问题,核心目的是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

  依据新规,王先生向北京市 12345 热线投诉,申请由京东住所地监管部门核查平台责任。但北京市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后续反馈,京东方面明确拒绝调解,该投诉工单已办结。对于消费者 “购买到疑似走私商品该如何维权” 的诉求,工作人员直接回复:“找谁都是你的权利,你找京东也行,你找谁都行。”

  截至发稿,王先生已就京东平台涉嫌纵容商家销售走私化妆品问题提交正式举报工单,北京市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尚未作出回应。此事暴露出电商平台在商家资质审核、违规行为处置、配合监管调查等方面的责任漏洞,本网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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