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杨某拟任县直单位正职,其任前公示的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与县政府官网此前公开内容严重不符,记者一番询问后,官网信息迅速修改……(大风新闻)
干部任前公示不是“随手填”,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法定环节,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更是群众监督干部任用的关键渠道。出生年月关乎任职资格,政治面貌是干部选拔的重要考量,这些信息看似细小,却连着选人用人的公正性,连着政府的公信力,容不得半点“疏忽”,更不能“说改就改”。
反观此次事件,记者询问前信息“两张皮”,询问后火速“统一口径”,行政审批局称“不清楚”,大数据中心归为“录入错误”,这种敷衍的解释,暴露的是对制度的漠视和责任的悬空。干部任用无小事,公示信息的随意更改,看似是“工作疏忽”,实则是对干部选拔严肃性的消解,伤的是群众的信任。
问责不能只停留在“批评”“启动程序”上,更要压实责任、查清根源。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要靠每一个环节的严谨来守护。唯有敬畏制度、规范流程,让每一份公示都经得起推敲,让每一次更正都有明确依据,才能守住选人用人的底线,让群众信服。(刘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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