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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征缴工作正式开始

来源:安阳融媒《安阳日报》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3-08-08 16:27:37

  安阳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征缴工作正式开始

  安阳融媒记者 牛思明

  8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安阳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征缴工作已从8月1日开始。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示各参保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费用,确保本单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据介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对参保患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助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的进一步保障,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参保人员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其保险年度内发生的超出市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医疗保险。

  依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保年度转自然年度的通知》,调整后安阳市每年征收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征收期为7月至12月。具体到2024年度,推送税务的征收期为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征收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据悉,参保人员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缴费。参保单位及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大厅缴费或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网上税务局APP,申请网上自助缴费。申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缴纳职工大额补助保险的单位,需要向经办机构申请后代扣代缴,去年申请账户代扣的单位不再重新申请。破产一次性清算缴费单位退休人员、建立个人医保账户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年度大额补助费由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直接扣缴。参保单位签订医保账户代扣协议未扣成功的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未扣成功的人员,通过税务机关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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