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无小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汤阴县局进一步加强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11月2日
菜园派出所
迅速安排部署
主动作为
依法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11月2日11时许
菜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
对沿街门面进行
烟花爆竹大检查
当检查到辖区某干果店时
店主刘某神情紧张
眼神躲避
民警看出问题
询问店内是否在售卖其他物品
刘某支支吾吾
慌忙否定
民警进一步排查后发现
在一间布置隐蔽的地下室内
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且违规对外销售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民警依法将刘某带至
派出所进行调查
并当场扣押所有烟花爆竹
经过清点共计100余件
经查
刘某对其非法储存
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今年9月底
在利益的驱使下
刘某铤而走险
从外地购买了一批
烟花爆竹对外售卖
没想到还未售卖多少
便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
涉案的烟花爆竹
已被公安机关收缴
违法行为人刘某被
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未经许可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还是销售和燃放,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涉嫌刑事犯罪。下一步,汤阴警方将持续开展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