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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负责人累计被罚82.6万!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3-11-17 15:32:54

  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负责人累计被罚82.6万!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负责人被处罚。

  (一)该文号为“焦银罚决字〔2023〕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10,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违法行为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3.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4.超过期限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5.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6.违反征信业安全管理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以79.1万元罚款的决定。

  (二)该文号为“焦银罚决字〔202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10,李某杰(时任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的违法行为对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的决定。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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