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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81195元!!

来源:信用中国(河南)、爱企查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3-12-04 16:58:34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81195元!!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获悉,该网站最近发出一则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

  文号为“陕A灞桥环罚﹝2023﹞48号”的行政处罚显示内容为:2023年9月18日,公司未依法报批新建的西安东站XDZQ-1标段2#拌和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8月28日检查时你项目主体工程内除料仓大棚、拌合楼大棚、喷淋系统未建设完成外,其余均已建设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按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结合《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类第一款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报告表项目;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的;处项目总投资额1%-1.5%的罚款”的规定,处81195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营范围: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工程、工程测量、工程材料与工程结构检测(凭资质证经营);建筑物资销售及建筑设备、材料租赁、中介服务;运输中介服务、钢结构、机械加工、机械设备维修(专营除外);房屋租赁、机械租赁、仓储、装卸;住宿。(住宿仅 供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未获批准的不得经营。)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南)、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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