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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被罚款10000!!

来源:信用中国(河南)、爱企查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3-12-13 16:19:10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被罚款10000!!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获悉,该网站最近发出一则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问题。

  文号为“昌州人社监罚字(2023)第101号”的行政处罚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6月16日,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处罚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3】第101号,被处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履行清偿责任,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10000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郑市新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南)、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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