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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太康银城天汇购房意向金迟迟不退,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人民网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3-12-28 10:37:12

  网友反映:太康银城天汇购房意向金迟迟不退,官方回复来了

  近日,记者从人民网获悉,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在银城天汇售楼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交意向金1万元,10月30日因未能认购成功,递交了退款手续,至今钱款未能到的问题。

网友反映: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10月22日在银城天汇售楼部签订购房意向书,意向金1万元,当时再三和开发商确认意向金1万元能不能退回,开发商再三保证可以退,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开放商承诺如未认购成功意向金一周内退回意向金,10月30日因未能认购成功,递交了退款手续,至今钱款未能到账,中途联系开发商,一直在推脱,说这两天到账,在办理了之类的说辞,12月13日开发商打电话说我当初签的合同是不给退这个购房意向金的,我现在还要投诉开发商诱导欺诈消费者签订阴阳合同,导致我的钱款无法退回。望领导给予重视以及帮助,不胜感激。

  太康县县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太康县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现就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反映人于2023年10月22日在银城天汇认购住房一套,并于当天签订认购协议,缴纳一万元定金。之后反映人以房价高为由,要求申请额外优惠,再次优惠之后的价格反映人也予以认可。置业顾问通知反映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反映人从外地赶回后,因丈夫身份证丢失,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反映人要求公司报销她的回乡路费并附送双份礼品,开发公司不予同意反映人要求,反映人要求退房并退还已交定金。按双方签订《认购协议》约定“认购后客户须在三天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资料,到购房营销中心办理全款或按揭手续,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该手续,开发公司有权限对该房屋进行挞定处理,没收定金房源另售”。经工作人员协调,开发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将反映人所交意向金退回。 欢迎您继续关注太康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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